《凉山州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后补助实施管理办法》的惠企政策【申兑指南(其他)】
《凉山州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后补助实施管理办法》的惠企政策解读
一、制定出台《办法》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答:制定《办法》是为了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紧密围绕“三大强州战略”部署要求,通过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引导和激励州内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加速优势资源转化和创新要素聚集,从而因地制宜地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为凉山州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科技支撑。
二、什么是企业研发?
答:本办法所称企业研发是指企业为增加知识存量以及涉及已有知识的新应用而进行的创造性、系统性工作,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种类型。
三、什么是企业研发投入?
答:本办法所指企业研发投入是指企业为实施研发活动而实际发生的全部经费支出(不含财政科技投入)
四、什么是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答:本办法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是指在凉山州科技计划中统筹安排财政资金,对企业研发投入的增量部分给予后补助。
五、哪些企业可以申请这项后补助?
答: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凉山州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近三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近三年内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等级均为诚信或良好(未纳入环境信用评价范围的企业,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二)企业申报周期内各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或企业最新一轮融资估值不低于1亿元。
(三)按规定申报享受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并且申报周期内次年度比上年度企业的研发费用增量不低于50万元(以税务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
(四)核算周期内已申报享受四川省企业研发投入财政补助政策的企业,不再列入本补助范围。
六、补助资金是如何计算的?
答:补助资金计算方式:企业补助以企业报送的年度纳税申报表享受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数据为计算依据(其中经税务机关后续管理调整数据的,以调整后数据的增量部分作为计算依据),采用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计算,具体比例根据州级财政经费预算确定,在申报通知中明确。最终补助额度即为分段计算额度的总和,单个企业最高补助100万元,补助金额按舍去原则精确到千元。
七、企业应该如何申请这项补助?
答:申请流程主要包括:
1.关注通知:留意由州科技局会同财政、统计、税务部门联合发布的年度申报通知。
2.线上填报:通过“凉山州科技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在线提交《凉山州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3.审核推荐:企业所在地县(市)科技部门会同同级统计、税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与同级财政部门会签后,向上推荐至州科技局。
4.复核公示:州科技局汇总后,将商请州级相关部门对企业资质进行复核,然后会同相关部门核定拟补助名单和金额,并向社会公示。
5.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后,按财政资金拨付程序下达补助资金。
八、申请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企业需准备并上传以下材料:
1.《凉山州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申请表》
2.报送给税务部门的企业核算周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主表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附表
3.属于研发投入统计范围内的规模以上企业,需在申报周期内向统计部门报送了年度研发活动数据,并提供申报周期内企业研发统计年报报表;在申报周期内升规且属于研发投入统计范围内的企业,需提供升规年度的研发统计年报报表;规模以下企业和不属于研发投入统计范围内的规模以上企业,需提供“未向统计部门报送研发活动数据的情况说明”
4.营业收入符合要求的企业,需提供申报周期内各年度财务报表;融资估值符合要求的企业,需提供最新一轮投资协议、新增投资收款回单等进账证明、工商变更登记底档材料(股权变更证明材料和公司章程等)
5.其他可能需要的证明材料。
九、获得的补助资金可以用于哪些方面?
答:获得补助的企业将州级财政补助经费用于开展科技创新相关活动,不得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及偿还债务等支出,不得用于编制内在职人员的工资性支出和离退休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禁止列支的其他支出,应严格执行凉山州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管理等财务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审计、财政、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十、本办法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答:本办法自2025年11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2022年发布的《凉山州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后补助实施暂行办法》(凉科局〔2022〕103号)同时废止。
十一、政策执行中遇到问题应向谁咨询?
答:各县(市)企业可优先向所在地的科技、财政、统计或税务主管部门咨询。州级层面的政策解释由州科技局、州财政局、州统计局、州税务局共同负责。

